20世紀70年代
   倡導“晚(男25周歲、女23周歲以後結婚,女24周太平洋房屋歲以後生育)、稀(生育間隔為3年以上)、少(一對夫婦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)”。
   1978年
   中央明確提出“提倡一對夫婦關鍵字生育子女數最好一個,最多兩個”。
   1980年
   裝潢中央提倡“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”。
   1982年
   中央提出照顧農村獨女戶生信用卡代償育二胎。
   1984年
   中央提出“對農村繼續有控制地把口租屋網子開得稍大一些,按照規定的條件,經過批准,可以生二胎;堅決制止大口子,即嚴禁生育超計劃的二胎和多胎”。
   1988年
  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指出,“農村某些群眾確有實際困難,包括獨生女,要求生二胎的,經過批准可以間隔幾年後生第二個孩子”。(據《京華時報》)  (原標題:大事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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