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在打撈本周內的“半拉子”新聞。真相,從追問開始。大事小事,每一樁都不該“爛尾”。
  □佘宗明(特約撰稿)
  打撈時間:11月15日——— 11月21日
  權力脫韁,才有“讓子彈飛”的誤殺
  11月9日,湖南衡陽高湖鎮村婦羅運英在山上撿茶籽,卻被打獵的衡陽食藥監局公職人員肖某“誤以為是野豬”,並開槍射殺。目前,肖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,而跟他一起非法打獵的10人,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被警方刑拘。(11月18日《新京報》)
  採茶卻遭“誤殺”,看似簡單的過失殺人案件,可因其惡劣影響與多重疑點,迅速在輿論場中發酵開來。如今警方初步認定,肖某打獵用的雙管獵槍,系非法持有槍支;槍支為衡南縣體育局原局長所持有;打獵所在地不是什麼狩獵區域。此外,非法持有的槍支有多少,它從何而來,涉事人員有無涉嫌違規用車,這些也亟需查清。若有些問題被確證,那就該數罪並罰。
  如今,衡陽紀委已組成專案組督辦該案,這意味著它已進入立案審查階段,而隨著調查深入,許多內幕和細節相信會被循序披露,而慮及多位涉案者的幹部身份,他們或遭法紀並處。但公眾要的不止於此:當地在對其刑案處理、對死者家屬妥當善後的基礎上,還應反思若干幹部集體非法打獵下的權力生態,勒住脫韁的“權力野馬”。
  追評指數:★★★★
  寄養情婦的勞模辦官員也挺“模範”
  這聽起來挺像《知音》里的情節:瑞安市總工會勞模辦負責人黃某,被曝把情婦吳某當“外甥女”嫁人,之後以“舅舅”身份常去“串門”,關係持續10年後,吳某丈夫發現了端倪,並向瑞安市計生委舉報黃某和非配偶生育。11月16日,當地計生委對黃某作出罰款25萬元的決定,瑞安市紀委也已介入調查。(11月17日人民網)
  作為勞模辦負責人,卻包養情婦,還以親眷名義為其做媒、將其寄養,並長期通姦,若這些都屬實,那無疑煞是諷刺。慮及黃某級別與職位,若其被曝的所謂醜行被證實,那他已違反了黨紀,至於背後有無權色交易問題,也亟須深入查究;而對其包養情人、通姦等行為,可參照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規定,酌情給予行政處罰。
  當地紀委稱,此事已立案,還在調查取證階段。相信事件會水落石出,屆時黃某的違法行為,想必也會置於執法執紀框架下得以梳理。到那時黃某是被降級、撤職還是開除,也會有更確切的說法。(上圖為在瑞安總工會的去向牌上,黃某一直處於請假狀態。)
  追評指數:★★★
  “億元檢察官”開礦,僅降級了事?
  鄭州煤礦老闆徐某因牽涉股權糾紛,向所在煤礦大股東張志友追討欠款近10年,近日終於收回部分欠款。而張志友的另一身份,是周口市檢察院原檢察官。張志友2010年退休時,在檢察院工作了21年,亦當了15年煤老闆。據報道,他僅在2010年遭行政降級處分。(11月17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檢察官開煤礦,顯然違反了《公務員法》《檢察官法》中的“禁止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”的規定。可詭譎的是,作為司法人員的張志友,似乎知法犯法:他頂著“億萬官老闆”頭銜招搖過市,很少避諱自己“亦官亦商”的身份.而更奇怪的,是他這麼明目張膽卻還能獲提拔。饒是質疑聲洶涌,有關方面卻毫無反應,這著實可疑。基於周口有關方面的利益牽連,此事當由上級紀委監察部門介入調查,除了查證張志友的違紀行為外,還要查清楚他是否有濫用職權等嫌疑,又是誰對其違規視而不見,相關檢察院有無輕縱之嫌等。對這些疑問,有關部門不可關門不應,指望用“冷處理”了事,而應及時展開調查,給公眾明晰的交代,否則,輿論視線隨時還會“穿越”回來。
  追評指數:★★★★★
  海關“按崗分贓”就該“按個追責”
  一場突擊行動,在深圳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辦公室,辦案人員當場查獲賄金108萬元,多個信封註明分賬“清單”。據瞭解,走私分子當街裝車,在沙頭角中英街已成“公開的秘密”;部分海關人員明碼標價,放縱走私。而海關監察部門對此的回應是“毫不知情”。(11月18日新華社)
  現而今,旅檢四科中15名關員已有8人被立案,其餘關員是否涉案仍在調查中。順藤摸瓜查到底,是對這場腐敗窩案究責的應有動作。要看到,涉事關員與走私分子已共同打造出“分工明確”“管理嚴明”且利益均沾的腐敗共同體。但舍此之外,還應將監管乏力也納入糾察問責視野下:相關部門涉腐都廣為人知了,有些民眾對此多番舉報,他們會不知道?個中有無失職瀆職行徑,值得細究。就此看,當地檢察機關還應對相關監管者也展開調查,看看是否存在縱容或失職嫌疑,對涉腐者逐個追責。
  而跳出個案,對海關“按崗分贓”現象的問責,能否催熟制度層面的規則設計,針對海關屬垂直管理部門的特性,在海關係統監察部門外納入更多監督主體,將其接入反腐的大盤口,無疑也是值得思考的命題。
  追評指數:★★★
  又見校車超載,又是幼兒蒙禍
  對很多人來說,講述此事,也是讓內心跟錐心痛感較勁。19日7時許,山東蓬萊潮水鎮新機場連接路上,一輛大貨車與一幼兒園接送麵包車相撞,造成12人遇難,其中11人為幼兒。目前,幼兒園負責人、貨車司機、麵包車車主均被警方控制。(11月20日新華社)
  蓬萊車禍,禍及孩童,令人痛心。而更讓人痛心的是,它沿襲著既往校車事故慣常的發生路徑,“黑校車”“超載”“司機無行車資質”等關鍵詞,讓人生出時空迴轉的穿越感來。而輿論也重覆著無力地追問:為何這群孩子坐的不是專用校車,而是園方雇佣的麵包車?為何又見超載?要知道,2012年9月山東省曾表態將加大校車配置力度,力爭2015年使校車配備基本滿足乘車學生的需求,而今期限將至,這起慘禍算不算對踐履不到位的鞭打?
  如今公安部已就此事表態:要吸取蓬萊“11·19”重大事故的教訓。在輿論壓力與上級督辦之下,事故發生的具體緣由和責任劃分,還有對相關責任人匹配性的問責,過不了多久就會“靴子著地”。可這能否帶來校車配置合格率的普查與風險排查,並將溯責範圍延伸到監管失責上,依舊存疑。也只有“補牢”夠深入,才能避免悲劇一次一次又一次的重蹈。
  (原標題:悲痛難抵“星際”,悲劇卻很“穿越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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